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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藝術學程修訂通告

為使同學開拓藝術視野及經驗,響應當代多元表演藝術的結合走向,提供兼具多樣方向理論與實務訓練,通識中心整合教學資源,開設舞蹈與戲劇表演藝術之融合學程;學生原需修畢20學分始取得學程證書。

因應師資結構調整,本學程自108學年度起,學生修畢16學分可取得學程證書,詳細規定請參閱學程設置要點及學分科目表。

*學程相關事宜,請聯繫承辦人蕭小姐 (校內分機2802 或 em2650@tnnua.edu.tw)

通識教育中心 敬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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