►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英文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
經101.6.7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
經108.9.18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中心課程會議通過
經108.12.16 108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 |
本中心為鼓勵學生參加英文能力檢定,提昇溝通能力與國際視野,特訂定「英文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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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 |
本校各系學生英文能力達下列各項標準者,得申請抵免英文課程: (一)「大學英文(一)」、「大學英文(二)」課程免修標準如下:
1.GEPT 中級初、複試通過。
2.TOEIC 達550分。
3.TOEFL IBT 達49分。
4.IELTS 達4級。
(二)「大學英文(三)」、「大學英文(四)」課程免修標準如下:
1.GEPT 中高級初試通過。
2.TOEIC 達650分。
3.TOEFL IBT 達59分。
4.IELTS 達5級。
5.大學指考達前標。
(三)「大學英文(五)」、「大學英文(六)」課程免修標準如下:
1.GEPT 中高級初、複試通過。
2.TOEIC 達750分。
3.TOEFL IBT 達71分。
4.IELTS 達5.5級。
5.大學指考達頂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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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條 |
認證程序: (一)學生於修課期間通過檢定測驗,得於當學期持抵免單(一式三份)及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至各系及本中心辦理認證核章,經審查通過者即可停修英文課程;抵免單請送回教務處課務組、註冊組及本中心存查。
(二)送審文件若有造假,學生須自行負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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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條 |
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,由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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